設定依據:
《關于開展安吉縣網上創業就業認定和扶持有關工作的通知》安人社發〔2014〕41號
申請條件:
本縣登記失業人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網上交易平臺通過實名注冊認證且未工商注冊登記從事電子商務(網店)經營,其賣家信用積分累計達到1000分以上、好評率(好評數與交易數的百分比)在98%以上,經營三個月以上且月收入超過安吉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的。
辦理材料:
1、安吉縣網上創業認定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本復印件;
4、就業失業證復印件;
5、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復印件;
6、2寸免冠照片一張。
辦理地點:
申請人到所在鄉鎮(街道)提交申請材料。
辦理時間:
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部門對確認通過的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的,向申請人發出領證通知。
聯系電話:
0572-5023982
辦理流程:
1、需認定為網上創業就業人員的,可登錄安吉縣公共就業和人才網提出網上申請,如實填寫并提交《網上創業就業認定登記表》。
2、縣人力社保部門收到網上創業就業認定申請后,向申請人經營所在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確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就《網上創業就業認定登記表》所填內容進行確認,并將確認意見反饋至縣人力社保部門。電子商務平臺不予確認的,縣人力社保部門不認定為網上創業就業人員。
3、申請人在收到通知后憑失業證或畢業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部門領取《網上創業就業認定證明》。